2008年8月8日 08:32 中國新聞 <匯港通訊> 財政部及稅務總局聯合頒佈《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暫行辦法》,將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納入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的範圍。 根據《辦法》,汶川地震重災區的試點將取消增量限制及行業限制,並正研究增值稅轉型全面推開的具體方案和辦法。 財政部稱,將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納入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範圍,既是支持汶川地震災區災後恢復重建的重要稅收政策,亦是增值稅改革全面推開前又一次重要改革試點。 財政部透露,此次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辦法與以往相比,政策力度更大,具體調整和完善的主要內容如下: --取消增量限制,允許企業新購入的機器設備進項稅金全額在銷項稅額中計算抵扣; --取消行業限制,除國家限制發展的特定行業外,其他行業全部納入增值稅轉型範圍; --將計算退稅辦法調整為正常抵扣辦法,轉型辦法趨於規範,徵納雙方操作簡便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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